1、办理时间: 自2008年7月10日起 2、办理地点: 虎门自来水有限公司业务楼 3、须携带的相关证件资料: 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户和集体户应持相关证件到我司办理用水人数和水量基数的确认手续。 (1)居民户凭户口本和居委(村委)证明办理; (2)集体户口凭身份证或暂住证和单位证明办理; (3)出租屋户凭房屋租赁证明、流动人口居住证及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证明办理; (4)办理用水人数确认手续的,以户均4人及以下标准计算该户阶梯式水价。办理确认的,半年后核实一次。 4、流程 (1)填写用户用水人数核查表 (2)规划预算组审核用户提供的资料,统计抄表组复核资料 (3)领导审批 (4)统计抄表组录入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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