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性质 | 水费单价 | 代收污水单价 | 代收垃圾单价 | 说 明 |
阶梯居民生活用水 | 1.6 | 0.85 | 0.4 | 居民生活用水按月阶梯计费,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包括实行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 |
1、第一阶梯水量:每户每月32吨以下(含32吨);水价:1.6元/吨。 |
2、第二阶梯水量:每户每月33至48吨(含48吨);水价:2.4元/吨。 |
3、第三阶梯水量:每户每月48吨以上(不含48吨);水价:4.8元/吨。 |
非阶梯居民生活用水 | 1.7 | 0.85 | 0.4 | 1、合表用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
2、包括学校、敬老院、养老院、孤儿院等。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2.3 | 1.2 | 0.5 (经营服务用水0.55) | 包括行政事业用水、工业和加工业用水(制冷业、饮料加工业除外)、经营服务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用水、绿化和消防等用水。 |
特种用水 | 3.5 | 1.2 | 0.5 | 包括制冷业、饮料加工业、洗车场、淋浴桑拿用水、高尔夫球场及练习场等行业用水。 |